穗府〔2020〕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和加快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建設,全面增強廣州國際商貿中心功能,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目標
到2025年,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規模保持全國前列。服務進出口額達到800億美元,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額達到120億美元,新興服務貿易、高質量服務外包占全市比重年均增長1%;服務業利用外資規模逐年增長,穗港澳服務貿易合作成效更加顯著,對歐洲、日本、韓國等優勢市場不斷鞏固,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圍繞國家發展規劃,強化國際商貿中心服務功能。
1.持續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在完善管理體制、擴大對外開放、培育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試點經驗。落實國家在金融服務、電信服務、旅行服務、專業服務等領域的開放便利舉措。
2.加快建設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實施服務外包發展專項行動,完善促進政策措施,增強綜合創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服務外包向高技術、高附加值、高品質、高效益轉型升級,促進離岸外包和在岸外包協調發展。
3.深化穗港澳服務貿易創新合作。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深化穗港澳在數字貿易、金融、工業設計、文化創意、會展、專業服務等領域的互利合作,輻射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內城市和泛珠三角區域聯動發展。
4.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鼓勵企業推動“裝備+服務”“工程+服務”國際化,擴大技術、標準和服務出口。鼓勵建筑、電力、能源、運輸企業承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國際運輸等服務。
5.構筑服務業開放高地。圍繞國際商貿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建設,推動南沙自貿試驗區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全面實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吸引國際知名現代服務業企業落戶廣州。
(二)圍繞高質量發展,提升重點領域服務能級。
6.優化提升服務外包。運用信息技術推進“服務+”,加快數字化轉型進程。重點拓展信息技術研發和應用、業務運營服務、設計服務及醫藥研發、檢驗檢測等領域,加快發展眾包、云外包、平臺分包等新模式和服務型制造等新業態,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研發及制造業“智能+服務”發展。
7.培育壯大數字貿易。開展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建設,擴大數字服務出口。鼓勵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5G和移動互聯網、北斗衛星導航等新技術在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領域的創新應用。積極運用數字技術,加快發展在線服務和遠程服務。支持企業運用數字技術提升服務能級,拓展“數字+服務”新模式新業態。
8.加快金融服務創新。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碳排放交易。支持港澳地區金融機構在穗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在穗投資經營保險業務。引導企業利用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及市相關產業基金、風險資金池拓寬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以移動金融、直銷銀行等新渠道打造新型服務平臺。鼓勵信保機構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和出口信貸對服務貿易的支持力度。
9.擴大文化服務出口。推進天河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推動“文化+”融合產業創新發展。培育一批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擴大文化藝術、動漫游戲、創意設計、虛擬現實(VR)技術等服務出口。辦好廣州文交會、中國(廣州)國際紀錄片節等節展。發展文化產品和藝術品開展保稅展示、拍賣等業務。支持企業和機構建設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推動中醫藥文化、嶺南特色文化走向國際。
10.提升國際會展影響力。加快建設“國際會展之都”,將廣州打造為國際會展目的地城市。引進國際會展組織機構、知名展會、跨國會展企業和國際交流論壇,鼓勵廣州會展企業收購、參股國際專業性品牌展會。
11.發展高端旅游。鼓勵旅行社打造“海上絲綢之路”世界級文化遺產旅游、穗港澳跨境自駕游等特色旅游產品。培育壯大濱海旅游業,打造國際郵輪高端旅游品牌,探索建設國際游艇旅游自由港。推動旅游與商貿、文化、中醫藥、會展等產業融合發展。
12.增強國際物流服務效能。發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鏈物流,提升綜合交通樞紐功能。支持國際物流企業參與供應鏈管理、工程物流、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快遞、市場采購、保稅物流、汽車進出口、航運金融等業務。
13.鼓勵發展高端維修維護服務。發展飛機、智能制造裝備、海洋工程裝備等高端維修業務。支持開展國際品牌奢侈品、珠寶首飾等高端消費品入境維修養護業務。根據相關政策,穩妥推進“兩頭在外”的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等服務業態所需進口料件試點保稅監管工作。
14.擴大重點服務進口。鼓勵引進數字經濟、共享經濟、互聯網經濟等服務,支持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擴大研發設計、節能環保和環境服務等服務進口規模,重點支持與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相關的先進技術服務進口。
(三)圍繞資源高效配置,優化產業促進服務體系。
15.支持企業發展壯大。開展服務貿易示范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認定。加快培育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示范企業。鼓勵企業申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支持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機構規范化專業化發展。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認證、境外知識產權保護和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等國際化經營活動,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構建跨境服務產業鏈。
16.推動國際服務集聚區建設。創新園區產業發展促進政策,提升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示范區、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示范基地、價值創新園區的產業集聚功能,推動形成產業帶動強、上下游產業鏈高度集聚的國際服務創新發展高地。
17.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打造“一站式”廣州市服務貿易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建設信息服務、技術研發、人才培訓、國際展示、統計分析等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共享技術研發、工業設計、知識產權服務等自建平臺資源。
18.發展公共事務運營服務外包。政府部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斷拓寬購買服務領域,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提高公共事務服務管理水平。鼓勵企業依法剝離非核心業務,購買供應鏈、呼叫中心、互聯網營銷推廣、金融后臺、采購等運營服務。
19.提升服務貿易便利化水平。提升跨境電商、生物醫藥、國際展品、維修維護等與服務貿易相關的貨物、物品通關便利化。優化外匯收付流程,提升跨境收付便利化水平。通過商事服務“穗港通”“穗澳通”等延伸廣州商事服務,便利海外投資者快捷落戶廣州。
20.健全人才培養保障體系。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設置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相關專業。推動建設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重點教學內容的服務外包專業培訓機構。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服務貿易企業新員工、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擴大中高級復合型人才供給。完善高層次人才在廣州工作和生活的便利化舉措,優化企業管理、科研人員出入境審批制度。
21.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強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提高審判服務智能化水平。打造仲裁品牌,依法推動國際仲裁機構在南沙自貿區開展法律服務。發揮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等機構作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知識產權創造提質增效,優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深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
三、保障措施
22.優化頂層設計。進一步發揮廣州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功能,統籌全市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工作,研究制訂促進政策,協調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完善工作督導評價制度,加強市、區兩級聯動。支持各職能部門積極探索創新,爭取先行先試政策。
23.提升風險防控處置能力。健全突發事件防控處置體制機制。強化數據信息互通共享,綜合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數字技術提升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的監測預防、處置救助能力。有效化解重大風險,保持穩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24.落實國家和省支持政策。落實國家對符合條件的跨境應稅行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及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扶持措施。支持企業和培訓機構申報享受國家、省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培訓、公共服務平臺等扶持政策。
25.加大市級財政支持力度。市商務主管部門通過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示范園區建設、引進和培育企業、業務拓展、公共平臺建設、國際資質認證、業務統計、產業研究、業務和人才培訓、國際市場開拓、交流促進活動等,根據國家、省相關資金要求對相關項目予以配套支持。各職能主管部門通過本部門專項資金,支持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
26.鼓勵設立區級扶持資金。經認定的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示范區所在區政府應設立專門的扶持資金支持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鼓勵其他各區設立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資金。各區(示范區)可結合實際自行調整支持范圍和支持條件。
27.健全統計體系。加強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協調,推動商務、稅務、外匯管理、出入境管理、海關、金融、旅游、文化等部門實現數據互聯開放共享。建立服務貿易數據庫,開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業務調查研究及運行監測。
28.發揮行業協會和專家智庫作用。支持行業協會開展市場開拓、國際合作、行業自律、人才培訓和宣傳推廣等公共服務。支持成立服務貿易各領域專家委員會,發揮專家智庫力量,為政府決策提供智力支撐。
四、附則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服務貿易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2015〕29號)同時廢止。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